订婚彩礼分手后男方是否可以要回来,取决于具体情况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的规定,以下情形中,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:
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:如果双方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。因为彩礼的给付通常是以结婚为目的,既然婚姻未能成立,彩礼的给付基础便不存在,因此应当返还。
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: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,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,男方同样有权要求返还彩礼。
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: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后,因此导致生活困难,他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。这是出于保护给付人合法权益的考虑,避免其因彩礼给付而陷入困境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经共同居住,或者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,那么男方通常无权要求返还彩礼。此外,如果男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婚约解除,可能会影响其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。